• 五、小师妹借老娇的板车将我从小酒馆里拖了出来

    曾哲明是在第二日下午离开石家庄的,而在早晨,我便返回古城。因为我还要给学生上课。掌灯时分,我在书柜上拿出那本许久不看已经落了不少灰尘的诗歌杂志,翻到第58页,看到了曾哲明所说的那首诗。

    诗歌是这样写的:

    十里长亭,醉眼惺忪于小桃红的居所
    自古荆楚凄凉地,燕赵之都亦悲歌
    光明南大街的柳树抽枝,小桃红的手帕
    招展。压路机嘎嘎作响的矿院,一觉醒来
    窗外竟然不出太阳也没有下雨

    想当年,东山路上路灯昏昏沉沉
    行人三三两两执手相看泪眼,
    明月照着彩云乱跑。
    小桃红的琵琶还在响吗?陆老道的摇滚歌子
    还在唱吗?在邯郸的驿所门前笑谈
    我双手捧着银釭,只看到鸟鹊南飞
    却没有一次在梦中相逢

    门帘子半遮半掩。
    从灯红柳绿的地方出来
    一脚迈进小桃红门前的下水道。
    在立夏的节气里,怕死的人们再次点燃鞭炮
    我怎么突然想起你,在东山路上穿着拖鞋走路
    闭着眼睛走路,我们一辈子能有多少次
    摔杯狂饮,等待小桃红闻讯赶来
    用又怜又爱的目光盯我,呼唤三两民工
    用板车将我拖进车水马龙的街道

    毕业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是一个单身汉。一个比我早一年分到矿院教书的小师兄,是一个资深单身汉。有一天,我穷极无聊,在校园里溜达,远远就看到小师兄扛着一箱子方便面过来了。走过去打招呼,小师兄气喘吁吁中的一句话一直让我直到今天都记忆犹新:

    “像咱这样的单身汉,家里没有三箱两箱方便面,人家会看不起的!”

    当然,对于一个略有文化的单身汉来说,他是不可能每日猫在斗室之中啃方便面的。他还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比如写诗。上面的这一段就是我在一个春末夏初的深夜趴在被窝里完成的,当时写了一大组,这是其中的一段。写完之后发布到校友录上,竟然被曾哲明一眼看出来是写当年那场酒事的。

    ——但您肯定不知道这首诗和一场醉酒有关,因为你们对这段过去并不甚了解。在这里我不妨解释一下。诗中的两条马路的名字来源于两个城市。光明南大街说的是我现在所居住的街道,我所教书的矿院就在这个地方;东山路指的是当年我上学时师院所处的街道。小桃红当然是暗指小师妹,只是给她穿了一件古代女子的花裙子。另外的一些句子,你则能从中发现小晏的“今宵賸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影子。

    小晏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人。这家伙是一个浪荡子,还是一个败家子,年轻的时候夜夜笙歌,色衰之后晚景凄凉。但不管他人怎么样,词却写的灿烂至极,仔细品味甚至能触摸到一种漂流在浮华中的绝望的美感。比如那句“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怎么读怎么觉得好。现在的诗人,打破了头也想不出来这样的句子。

    但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对小晏并不是很感冒,他们更喜欢苏轼。当然我也并不讨厌这个牛逼哄哄的老头子。那是一个的暮春午后,包括曾哲明、王国华、飞哥、我等人在内的中文系群豪在澡堂子里出来之后,端着盛满臭袜子脏内裤的塑料盆子,雄赳赳气昂昂,昂首阔步走在师院并不太宽敞的林荫道上,齐声吟诵那句著名的“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大伙儿立定站齐,口中喊“一、二、三”,然后奋力将自己的拖鞋往前甩,谁甩得最近,将被罚抱着所有的盆子走进宿舍。每次这时候,你都会看到王国华同学踏拉着拖鞋,挺胸腆肚,捧着一大摞五颜六色脏兮兮的塑料盆子——最高的那个偶尔会超过他的双眼,他不得不歪着头,从盆子的侧面找到视线——被众人簇拥着迈向四号男生宿舍楼。

    其实那一次喝酒,并不仅仅是我自己喝多了。王国华、曾哲明、飞哥等人全部喝多了。飞哥喝多了就偷偷跑到门外的大树跟前吐,然后回来继续喝,这样他可以一直保持相对清醒的状态。——说实话,我很鄙视喝多了就吐,尤其是飞哥这种吐了之后还继续喝的人。按照葛优的说法,就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毕业之后小师兄曾经告诫我说,酒是粮食精,糟蹋不得。我深以为然。在此之前,上小学的时候,有个同学,在上学的路上学着他爸爸的口吻对我说,“喝酒,我们为什么要喝酒?喝酒不就是为了把头给搞晕嘛!”他爸爸是个老师,说话当然很权威,于是我就一直牢牢记得这句话,一直到现在。

    实际上喝多了就吐的人还不止飞哥自己。那一阵子,每天晚上吃饭时节,你都能看到不时有人从老娇的小酒馆里冲出来,蹲在马路跟前的大树下“嗷嗷”的吐。毕业之后的一个夏天我重回师院,发现那棵大树已经枯黄死掉了。在和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王国华说可能是在树下吐得人太多,养分过度,大树无福消受,被顶死了。

    大伙儿喝多了之后就在老娇的小酒馆里大呼小叫。那天我实在是喝多了,我记得我当时还兴致勃勃地给大家朗诵了我前一阵子写的一首诗歌,诗歌的名字就叫《小酒馆》:

    从小酒馆里面出来
    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小鸟在唱歌。

    我生活的地方没有森林
    就等待一只鸟
    在我的眼睛里歌唱
    我想我就是一片原始森林
    可以容纳鸟儿的歌声

    小酒馆。我的小酒馆里长出了森林
    三只鸟儿在唱歌

    我听到了兄弟们的掌声,之后我就人事不醒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宿舍里空空荡荡,只有白净半躺在飞哥的床上打盹儿。后来通过王国华的描述我才知道,曾哲明打电话叫来了白净,白净用老娇的板车和曾哲明一起将我拖回了宿舍。一夜里我又哭又闹,吐得一塌糊涂。白净坐在床边陪护了我一夜,直到第二天宿舍人都上课去了,她还依然守护在我床前。

  • 四、曾哲明和我开了一个两个人的卧谈会

    就在不久之前,我刚给学生上完课,接到一个电话,曾哲明打来的。

    这小子现在发达了,自己在广东茂名开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为企业做宣传策划、宣传片,组织一些不怎么知名的三流歌星笑星到本地参加个剪彩活动、开个演唱会什么的。他还承包了当地的一家小报,隔三差五的给我寄。整张报纸除了牛皮癣广告就是丰胸隆臀根治尖锐湿疣广告,简直要拿放大镜才能找到一两篇豆腐块文章。

    曾哲明在电话里说,他明天要到石家庄联系一个业务,将停留两日,问我是否过来一叙。我住的城市距离石家庄仅一个小时的车程,兄弟们已经数年不见,我自然毫不犹豫的答应。

    在市博物馆门前见面的时候,我几乎认不出来眼前这个灰西服,白衬衣,尖头皮鞋的家伙了。现在的曾哲明和上学时候那个邋里邋遢喝多了就吐的愣头青小伙子判若两人。身材依旧矮胖,腰围粗了许多,头发变得稀疏,啤酒肚略略隆起,稀稀疏疏的胡子茬插在白皙的脸上显得特别知识分子。

    “我操,你怎么变成这副嘴脸了,越来越像成功人士了!”我当胸擂了他一拳。

    “靠,听你说话就知道你还是那副德行,一点也没变。你们学校是不是该没有处女了,全被你糟蹋了吧!”曾哲明同样还了我一拳,另带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没没没。红专并进,为人师表。师院的校训我一直记着呢!”我说。

    “滚一边去,我还不知道你,你他妈净挑红专并进为人师表的下手,”曾哲明道,“走,喝一杯去!”

    于是,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与西大街交叉口南五十米的单行道酒吧里,曾哲明和我充分延续了数年前大学宿舍里的卧谈会精神,只是人数从七个人简化成了两个人,地点也从皖北小城转移到了石家庄;身边也不再弥漫着飞哥雄壮有力的打鼾声和王国华亘久不变的臭袜子味,只有一个穿着绿旗袍的矮个子女歌手唱着一首凄婉的歌。女歌手唱完之后,施施然谢幕下台。一个扎着蓬松马尾辫,黑衣皮裤的中年男人操起话筒,唱起迪克牛仔的《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曾哲明已经微醺。实际上他酒量并不大。毕业之前,他不止一次醉倒在老娇的小酒馆里,被兄弟们七手八脚地抬回宿舍,然后高高举起,扔到他上铺的床上。

    “刚才唱歌那妞怎么样?那个风骚劲儿是不是有点当年那个蒋小妹的风采?”我说。

    “操,什么蒋小妹啊,她他妈的简直就是一祸害。当年王国华还没被她给折腾死啊!多好的男人啊,硬是被这个狐狸精给糟蹋疯了。对了,咱们兄弟已经多久没在一起喝酒了?从毕业开始就没见面喽!”曾哲明的舌头已经有些发直,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小小舞台上高歌的中年男人,又重复了一遍,“我们最后一次喝酒是在什么时候?我记得临毕业的时候咱们宿舍有兄弟似乎回老家了。操,这是从哪儿弄来的歌手,嗓子真他妈屎,比祝平津差远了……兄弟们总算没有最后团圆。最后我们应该是在老娇那里喝的。操,我记得当时你小子喝多了,白净也来了。你小子撒酒疯谁都拉不住,最后还是我从老娇那里弄了一辆板车把你拉回宿舍的。操,白净当时对你真不错,你吐了人家一身人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还给你擦,给你弄水喝。我他妈有你小子一半的福气我就心满意足了。对了,我前一阵子从网上读了你一首诗,应该是写那次的事吧?操,你他妈可真够矫情的!”

    那次的事情我当然记得。白净就是我小师妹。毕业前夕,我们还没有分手,她对我还依旧死心塌地。当时,整个校园里弥漫着离别的气息,尤其是我们中文系,仿佛每个人都心事重重,大伙见面已经不再热情地打招呼,只是庄重地点点头,然后擦肩而过,似乎说出来一个字都会打破这种气若游丝的严肃氛围。

    大伙儿开始流行吃散伙饭,或者是三五好友,或者是整个宿舍,或者是连同联谊宿舍的女生们都一齐叫上同吃。很多同学——如我,开始因此而负债累累,不得不在每晚的花天酒地之后的第二天偷偷以白菜加馒头度日。同时,有一些故事开始在坊间流传。如某女生在酒醉之后瘫软如泥,被众男生抬到7楼的女生宿舍——数日之后,此故事在王国华的嘴里得以验证:醉酒女生正是当年曾热烈追求、并在电话里痛骂王国华的那个“第三者”,而她也并非是被众男生抬回女生宿舍楼——当时喝酒的仅有蒋小妹、王国华、第三者三人。王国华同志硬生生将第三者扛上了七楼,同时包括将第三者从小饭馆扛到宿舍楼这段将近1公里的路程。

    壮哉,王国华,你他妈真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汉子!可敬的不是王国华超乎常人的体力,而是第三者将近100公斤的体重……穷尽我们宿舍各位同仁的智力,也未曾想到王国华竟然能有如此壮举。只是王国华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首先是未经老娇同意私会初恋情人。此事后果严重,具体严重到什么地步,也许这个世界上仅有王国华和老娇知道了。总之从此之后王国华闻“蒋小妹”仨字而色变,再也不敢越雷池半步;其次是王国华体力严重透支,按照他自己的话说是“累伤力了”,从此再也不能干手拎肩挑的重活,这一点他在日后的校友录上多有抱怨,言道若再有重来一次的机会的话,他打死也不会再在蒋小妹面前逞英雄,一定会借一个板车——哪怕是租也成,如同曾哲明和白净拉我一样,将第三者拉到女生宿舍楼下,然后呼唤宿舍群雄帮忙将之抬至七楼拉倒算了。

  • 三、王国华要和老娇结婚是因为两个人发生了肉体关系

    我现在还依稀记得我和王国华朝老娇的富仁德小餐馆进发时候的天气。真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啊,热电厂的大烟囱在空旷的蓝天下吐着黑烟,中文系的小师妹们穿着花格子裙子蹲在桃李巷的旧书摊前和那个头发稀疏的小老板讨价还价,还有体育系的壮硕女生在尘土飞扬的操场上奋力地扔着标枪,王国华穿着他的蓝色中山装,一边小跑着以跟上我的脚步,一边左顾右盼……

    我俩到富仁德小餐馆时,老娇正在和另一个矮胖的小服务员收拾学生们吃完饭之后一片狼藉的餐桌。看到我俩进来了,老娇很热情的把我俩让到里间一张干净一点的桌子旁坐下。

    王国华一屁股坐到凳子上面,闷着头不说话。我便拍打了一下他的肩膀,“嗯?怎么不吭气了?不是你拉我来的么?”

    老娇看到我俩这个样子可能也很奇怪,一边把水淋淋的双手在围裙上擦来擦去,一边用一种颇为诧异的眼光盯着我们。

    王国华抬起了头,盯着老娇,用手指了一下我,瓮声瓮气的说,“我把刘胜叫来了,有什么话你给他说吧!”

    老娇一副很诧异的样子,“干什么呀你,你俩有什么事情就说吧,怎么这么神秘?”

    王国华说,“你不说?”

    老娇更奇怪了,“真是,我说什么啊我?神神叨叨的,我刷碗去了。忙着呢,才招的这个小丫头干活一点也不起劲,不在跟前看着就象个木头桩子似的。你们在这嘀咕吧。”老娇扭屁股走了。

    我也站了起来,“你他妈真神经病!”

    我从富仁德小餐馆出来的时候王国华并没有跟着出来。等我回到租的房子里大概半个小时之后,王国华回来了。

    看起来王国华挺高兴,一进门就絮絮叨叨个不停。“你走了我又在餐馆里忙了一大会儿,帮老娇把桌子收拾了一下,又把厨房收拾了一下,才回来。你说我这人,其实我叫你来餐馆的时候我的话都想好了,我怎么一看到老娇就没话了呢我?”王国华一边说,一边坐在床沿上,把鞋子袜子都脱了,扔在地上。

    “靠,我说你的袜子就是面团做的,见不得水是不是?你就不能把袜子拎到盆里让它和水亲个嘴?每天说你我的嘴皮子都磨薄了,看来你是不把我熏死不罢休了。”

    王国华乐呵呵的站了起来,把袜子朝鞋子里面一塞,往床下一扔,“这下行了吧,我朝里面扔一点儿,就闻不着了。”

    我躺在床上,一边盯着天花板,一边想心事——谈恋爱的人总是有心事的,我在前面说过的,我谈了一个女朋友,大二中文系的,我小师妹——后来的局中老师。

    “想什么呢?”王国华问我。

    “想你为什么要结婚。”我敷衍他。

    听我说这句话,王国华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我真的要结婚!”

    “为什么现在要结婚?”我问。

    王国华起身,用脚踩着板凳,伸腰把门关上了。“我真的要结婚,我都给你说好几遍了。”

    我看着他。

    “我现在是个男人了。昨天晚上我和老娇那个了。”

    “那个是哪个?”我突然觉得事情好像有点意思了,也来了兴致。

    “那个就是这个……”王国华用左手食指朝右手拇指和食指套成的圈子里插了一下,“就昨天晚上的事。我帮老娇收拾完了小餐馆,我正要回来,老娇说忙乎了一晚上歇会儿吧,我就呆在那儿和老娇吃了一点夜宵,老娇弄了一点儿酒,我俩喝了一点儿;我问老娇什么时候睡觉,她说她睡不着,我说我也经常睡不着,老娇问我为什么睡不着,我说我也不知道,然后我俩继续喝酒。到最后,老娇喝多了,我扶她,然后就那个了。糊里糊涂的,就那个了。其实我真不想。老娇昨天晚上还哭了。你没注意到我昨天回宿舍在床上翻来覆去的都没睡着觉么?其实我一直在想事情。老娇确实挺可怜的,一个女人家,起早贪黑的,没人疼,没人爱的……”

    “怎么听你说的这肉体关系一点都不刺激呢?”

    “你不知道,昨天晚上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我现在已经是个男人了。那个了我就要负责,我就要对老娇负责。我要娶她,娶老娇。”

    我突然发现我快要睡着了。

    其实要说到“那个”,我一直都还没有“那个”过。当时我正和我小师妹谈恋爱。条件很简陋,兜里的钱又少,漫漫长夜,何处消遣呢?我就领着我小师妹到操场上一圈一圈的转。夜晚的师院灯火辉煌,但操场确是黑暗一片,只有远处家属楼的星星灯火偶尔能映出来一些亮光。诸多贫穷如我的恋爱者们在操场边的看台上搂搂抱抱,如果凑近一点还能听到“啧啧”的嘴唇接触时因振动而发出的声响。一般在操场上走到将近第10圈的时候,小师妹会对我说自己有些累了。然后我俩便走到操场的中心,我把预备好的报纸铺在地上,两个人便开始接吻。

    开始的时候总是不得要领,牙齿碰牙齿咣当响。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不过过了一阵子就熟练了,便感受到了许多乐趣,乐此不疲。——大而空旷的操场,沉在四面高高的看台下面,如井一般;我和小师妹坐在这井中央的大报纸上操练着接吻技巧,我一边接吻一边睁大眼睛看着远处四层的图书馆大楼——四楼是电子阅览室,王国华整天跟着曾哲明泡在里面玩西游记MUD游戏,今天他们是不是又砍杀了无数妖怪,升了N级呢?

  • 二、王国华曾经和蒋小妹谈过一次不成功的恋爱

    其实在认识老娇之前,王国华曾经谈过那么一次恋爱。确切的说,那是一次甚为轰动的恋爱,曾经被我们宿舍的一个家伙编入“中文系最轰动的五次恋爱事件”贴到校园网的BBS上面,为全院师生员工所传诵。

    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

    蒋小妹是我们同班同学。王国华从大二下学期的某一个傍晚开始喜欢蒋小妹,然后开始请她看电影。蒋小妹并不拒绝,只是找宿舍里面另外一个相对更丑一点的女孩子陪看。据言,每次买电影票的时候总是那个第三者出手。王国华每次都争不过她,因为第三者比王国华更高更壮。

    事情终于到了瓜熟蒂落的时节。在某一个路灯通明的夜晚,《罗马假日》刚刚散场,王国华、蒋小妹以及第三者走出坐落在学院西口的一机厂大院内电影院。王国华在一阵嗫嚅之后,向蒋小妹吐露了心声。蒋小妹做愕然状,转而声泪俱下,抽噎着对王国华说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了,“他”在北京某航天大学读书,并将在近日抵达中文系看望心上人。王国华一阵绝望,泪水不由自主流了出来。但蒋小妹并没有将事情做绝,说以后还可以在一起看电影,因为男朋友来了也只能住一天或者两天,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蒋小妹止住哭泣,郑重的将在身边呆呆矗立观景的第三者介绍给王国华。第三者随即扭动身体做害羞状,说蒋小妹不够朋友。王国华见状忙落荒而逃。

    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王国华是一个执著的人。虽然蒋小妹并没有答应自己的求爱,但王国华毕竟将敌情初步侦察清楚。恋爱总是这样,当你把窗户纸捅破的时候,心里总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即使你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王国华开始向同宿舍的曾哲明求助。曾哲明来自广东,恋爱经验丰富。经过一阵深思熟虑之后,曾哲明告诉王国华,女孩子怕缠,最重要的是你要像牛皮糖一样的粘住她。曾哲明结合自己的成功经历,给王国华指明了一条前景光明的道路:每天给蒋小妹打一个到三个电话,将自己一天里面的思想情况一一汇报之后,然后挂掉电话。王国华点头称是。之后,宿舍里的各位同仁又对该计划进行了细致而又周密的补充,包括如果蒋小妹不接电话怎么办,蒋小妹一听到是王国华的声音就挂电话怎么办,蒋小妹让第三者接电话该怎么办,等等诸多情况,无不在宿舍群雄的策划之列。最后,曾哲明又作了补充发言,同样结合自身体会,向王国华讲授了如何抵挡第三者情感骚扰或者性骚扰的策略。

    王国华不假思索地接受了曾哲明以及全体舍友的全部建议。并将诸多计划一一写在日记本之上。

    一个多月之后王国华开始向宿舍群雄汇报战况。——以下从“按照曾哲明和各位的部署”至“你们说我应该怎么办?”均王国华的汇报纪实——

    按照曾哲明和各位的部署,我于谈话的当天下午开始了行动。我用30块钱买了面值为51元的201电话卡,之后,在每个早晨7点、中午12点、晚上7点开始了思想汇报工作。在这一个月来,从来没有间断。大家可以查我卡里的电话费,一次电话是四毛钱,一天是一块两毛钱,这个月二十九天,加上上个月四天,总共是三十三天。我花了三十九块六毛钱,现在卡里面还有十块零四毛钱。

    事情并没有像你们想象的那样,说什么蒋小妹不接我的电话。我每一次打电话她都很认真的和我聊天,从来没有厌烦。她的第一句话永远是“喂,你好,王国华呀,你又打电话来啦,吃饭了没有。”我向她倾诉我的思念之情,我告诉她我每天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我每天想她,她都听着。我每天都邀请她看电影,她每次说你自己看去吧,我还要洗衣服。有时候她说叫我去找第三者看。我就发火,她也不在乎,有时候还咯咯咯咯咯咯地发笑。有时候她说,“我听腻味了,我挂电话了。”就把电话挂上了。

    昨天我打电话,蒋小妹不在,是第三者接的。她骂我是蠢驴,是猪,是狗,是螃蟹。后来她又骂我是蚂蚁,蜜蜂,胡蝶,蟑螂,小爬虫,蚯蚓,苍蝇,蚊子,蛆等等她能够想到的动物。我有一种狗血喷头的感觉,我甚至感觉到我正在她的唾沫星子里面淋浴。她还哭了,她说,“你知道蒋小妹接电话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吗?她一边听你的谄媚的声音,你哭诉的声音,你求爱的声音,你恶心的声音,一边扣脚丫子,你不知道她有脚气吗?嘴里还嚼着口香糖,你这头蠢驴,你这头蠢猪,你难道没有听到她上嘴唇撞击下嘴唇发出的吧叽吧叽吧叽的声音吗?”我等她说话之间喘气的空子,插话说,我怎么知道她有脚气呢,她又不把脚每天拿给我看;不过她的嘴唇吧叽吧叽的声音我倒是听到了,我以为她是为了健美在锻炼唇部肌肉呢。我说完就赶忙把电话挂了。

    各位,我现在心情全无。你们说我应该怎么办?

    宿舍群雄无不怅然,蒋小妹的举动让大家有一种挥拳打中了空气的空洞感。大家对王国华表示了必要的歉意,因为这一个月来,王国华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此外,群雄还掌握了一个王国华不曾知道的消息,就是王国华在打电话的过程中,蒋小妹的一个长头发的弟弟已经义愤填膺,决定率众攻击王国华这个不识相的江南蛮子。惟有曾哲明发表了不同的意见,他说,这一切都是他的认识错误。王国华的确不适合这种缠绵的业务工作,这个任务应该叫本宿舍来自福建的著名情圣飞哥来执行更为合适。

    事情到此结束,蒋小妹终究没有落在王国华的怀中,她成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女人。2003年的国庆节,她在皖北小城和那个航天大学毕业的高才生喜结连理——伴娘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她和蒋小妹同时到了那所名叫局中的中学教书了——王国华,这个来自江南渔乡的小工厂主的儿子,在大学的第一次恋爱以失败告终。

  • 一、王国华在大街上拍打我的肩膀

    我正骑在马路边的围栏上和一个卖蒜苔的小贩说话,突然肩头上扑扑响了两声。回头看,原来是王国华在拍打我的肩膀。

    “干吗,神神叨叨的?”我转过头说。

    王国华却一脸凝重,看着我,不说话。看着他这个样子,我转过头去,不理他,继续和那个小贩说话。

    “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结婚。”王国华走到我的对面,对我说。

    “结婚?和谁?”我一惊,竟跳了起来。

    “和老娇。”王国华说。

    “你他妈的真神经病!”我更感惊异。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了,你说我怎么办?”王国华盯着我,用他最常用的目光。

    “你不想上学了?”我平静下来,问他。

    “我……我……,”王国华欲言又止。

    “说啊!女人似的!”王国华看我着急了,嘴里面一阵嗫嚅,“我回去和你说行不行?这大街上,这么多人……”

    “我真他妈的被你搞死了。好吧,回去。”我起身便要走,那卖蒜苔的小贩连忙叫住我,“喂喂,别忙走,你的蒜苔。”

    “你买蒜苔干什么?老娇那里什么没有!”王国华看着我,很不解。

    “除了你这样的家伙才整天吃女人穿女人的!”我拎着蒜苔,和王国华顺着淮海路,朝老娇的小餐馆走了过去。

    老娇的小餐馆就在我们学校外面一点点,餐馆的名字叫“富仁德”(就是英语单词“朋友”的汉语拼写)。这几个字是我写的。当时,老娇的小餐馆没有名字,但附近的小餐馆齐刷刷的亮出了招牌,什么“一品香”呀,“好再来”呀,“红园餐厅”呀,老娇沉不住气了,就托人到学校里面找写字不错的人给弄个名字。别人就推荐了我和王国华。什么名字好呢?王国华琢磨了半晌,吭哧出“富仁德”三个字,据说有外国风味,又有中国传统内涵。我称好,就开始写。写好弄好了,给老娇,老娇请我们吃了两天饭,也没给什么报酬,就这样吧,就算交了一个朋友。

    顺便介绍一下老娇这个人。

    要说老娇长得也不怎么漂亮,眯缝小眼,有点像林忆莲。个子不矮,一米七左右,瘦,大概有八九十斤。头发不是十分长,也就是当年范晓萱的头型,经常染成黄色的。人的性子十分豪爽,你要是到小餐馆里面吃饭,没有钱了,没问题,下次来一块算。所以老娇的生意一直红红火火。

    老娇是七五年生的,算算今年已经三十来岁了。老娇曾经有过一个丈夫,好像比她大十来岁呢,以前是我们学院里面教书的。结婚两年后,老娇在学院对门开了一个小餐馆,她丈夫有时候也过来照看一下,但来的不是很多,差不多也就是老娇一个人在支撑着。后来她丈夫考上了博士,再后来又当了博士后,就留在北京,不回来了,老娇不愿意跟着去,还坚持经营自己的小餐馆。两地分居也不是办法呀,商量商量,两口子协议离婚了事。博士后也够大方,OK,小餐馆咱也没干过什么,就留给你吧,结婚时候的乱七八糟的什么东西,也都留给你了,祝你早日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拜拜,再见。

    老娇似乎并没有为此事耿耿于怀,学林黛玉睡他个昏天黑地十天半个月不起床眼肿得跟猪尿泡似的。老娇依然每天起早贪黑经营着她的小餐馆,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再说王国华和老娇是怎么勾搭上的。

    我已经说了,王国华是和我一起认识老娇的。给老娇的小餐馆题好字之后,我和王国华就在老娇的小餐馆吃了两三天。早上是包子加一点粥,中午米饭加一点菜,菜一般都是土豆烧牛肉,晚上则丰盛一点,来吃饭的学生都走了之后,我们和老娇在一起吃,一桌子,三个人。老娇的手艺真不错。如果她长得漂亮一点的话,我相信学院对面的淮扬大饭店一定会去请她当大厨或者领班什么的。

    两天之后,我就不去老娇的小餐馆里面吃饭了。王国华这家伙不要脸,继续去,每天都去。当然,王国华也不是白去,帮忙端个盘子,刷个碗,倒也像个小伙计的样子。老娇巴不得有这样一个小伙计,年轻,长得不算十分丑,干活又麻利,太好了,你就在这里干吧,好好干,每天吃饭的问题不用愁,开饭店的不怕大肚子汉,随便吃。王国华就算在老娇的小餐馆里面安顿了下来。

    我和王国华一块在外面有租的房子,开始他每天都按时回来睡觉,大概在晚上十点半左右。后来越来越晚,最晚的时候在夜里两点的时候我起来给王国华开门。皖北的冬天,冷得要死,让谁光着屁股从热乎乎的被窝里面爬出来谁也不情愿呀!于是我装听不见,继续睡觉。直到王国华扯着大嗓门使劲喊,刘胜刘胜我是王国华,求你给我开门好不好,我知道你没有睡着,我不就是来晚了么,人家老娇也不容易呀,我帮忙打扫一下店铺,收拾收拾就到这个时候了,快点开门,开门,开门,你是死了还是聋了!这时候我才慢腾腾的爬起来,披上大衣,打开门,嘴里嘟囔,你还回来干什么,和老娇在一起睡不就算了么,人家老娇也冷呀,干柴烈火,也相互取取暖。

    王国华就生气了。你说什么呀你,人家老娇容易吗?一个女人家……

    靠,你睡觉吧,废什么话,别人都不知道老娇是女人,就你知道,你知道你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老娇是女人的啊!一天说一百遍什么人家老娇容易吗,不容易,不容易,我他妈大半夜顶着三九寒冬光着屁股给你开门容易吗。

    于是王国华不吭气了,闷头脱衣服,睡觉。

  • 2007-11-02

    几日前,从门口的地摊上买了一本书—— 《五人诗选》,1988年的版本,三块钱,除了年头久了纸质发黄,品相总体算好。

    这本书很珍贵,因为这玩艺儿已经很少见到了。

    书中的五位作者分别是北岛、顾城、舒婷、杨炼、江河。今天,这几个人已经很少有人提到了,包括写诗的人——知道舒婷的人少了,知道毓婷的人多了。

    其实地摊上偶尔还是能找到一些好书的。比如上大学时候,我就买到过一本萧乾翻译的《好兵帅克》,现在已经很破了,但我还珍藏着。

    矿院的门口,有三个旧书摊。一个是中年妇女,一个中年男人,一对小夫妻。中年妇女和小夫妻以卖过期杂志为主,中年男人以卖旧书为主。中年妇女最早在这里摆摊,小夫妻晚一点儿。但小夫妻很勤奋,每天很早摆摊,很晚才收,所以摊子也越来越大。不过最近小夫妻/中年妇女最近在摊上卖起了盗版书,尤其是小夫妻,还开始卖色情小说,花里胡哨的,看来矿院大学生新一轮的性知识普及教育要开始了!

    倒是中年男人比较本分,只是卖旧书,——所以他最具有传统特色,我支持他。

     

  • 一、关于这个小镇

    这个小镇,怎么说呢——我可以告诉你它有大小十九条巷子东西的七条南北的十条斜的两条,有三个公厕一个收费的两个不收费的,有二十三个路等十二个亮的十一个不亮的,等等。总之我很熟悉。

    忙碌的人,散步的猪,看家的狗,斗架的鸡,再加上一个无所事事整天烦恼的我,便是小镇上生物的代表。白天喧闹——小贩的叫卖声,大人呵斥小孩声,我们卫校的上课铃声,一团乱糟糟;夜晚静谧——隔三差五亮着的路灯光线昏黄,偶有小孩戏耍,或有一两个醉鬼趔趔趄趄,骂骂咧咧的走过……

    这便是小镇。每天政府大楼的钟“当……”的响过十二下之后,人们便抬头看看,哦,该做饭了。

    二、我和王国华

    穿过菜市场,左拐,踩着从一片臭水里露出的砖头前进,在右走十步左右便到了王国华租的小屋。

    王国华,男,古长安人。从白鹿原流浪到我们这个皖北小镇,靠贩卖旧衣服为生。——鬼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我们便成了朋友,当那艘叫泰什么克的大船在小镇的露天电影院里沉过一次之后,我便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杰克。我觉得这个呆头呆脑的企鹅一般的家伙应该有个名字叫杰克。

    天冷得要命。这小子正躲在屋子里烧芋头吃。我一看就乐了。

    “哈——”阴死阳活的怪叫一声之后,我又大喊了一声,“王——国华!”

    王国华看到我的怪样,愣了。嘴里含着块芋头皮,傻呆呆地瞪着我。

    “噢——,烧芋头吃,快给爷们儿‘笑纳’几个!要不——”

    我的表演还没有结束,就换了他一记老拳。

    “你知不知道我这几天很难过!”王国华说。

    “芋头烧得不错嘛!”我飞快的朝嘴里塞芋头皮。

    “我昨天挨人打了。打我的人有四个。都拿着棍。领头的叫朱利。你们卫校的。”

    “我这次弄的旧衣服一件也没有卖出去。昨天晚上我哭了。我很痛苦。痛苦得要命。”

    王国华一边剥芋头,一边絮絮叨叨的罗嗦。

    “嗯。王国华姓王。名字叫王国华。我是卫校的刘胜。嗯……”我有一搭没一搭的用类似于此的语言应付他。

    王国华总共烧了七个芋头,我来之前他就吃了两个。我吃了四个,他又吃了一个。王国华有些忿忿不平,说我吃得太多了。

    我在王国华的破床上睡了两三天。

    王国华缺乏不良嗜好,如酗酒、抽烟,或者吸毒等。这几天他也不出去摆地摊了,躲在屋子里嘟嘟囔囔的计算他入冬两个月来的收支盈余帐目。

    王国华买了半麻袋方便面放在小屋里,随吃随拿。开水则是房东老太太提供,但条件是王国华要为她针灸。王国华有祖传的针灸秘方,又碰上老太太年轻时候落下的腰酸背痛的毛病,就成交了。

    王国华的一只袜子底被耗子吃了,就准备再去买一只,凑成对——他旧衣服虽然多,但没有袜子。顺便再买点别的东西,补充补充营养。长时间吃方便面,都快营养不良了。

    谁知没碰巧,卖袜子的正是我的班主任——我们卫校的老师很多都有第二职业,如卖袜子、茶水之类的东西。

    “久违了,王国华!最近哪儿发财啊?”班主任不耻下问。我在小镇上朋友不多,所以我每次莫名其妙的失踪或者逃课,班主任都知道我找王国华去了。

    后来王国华向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认为班主任提起我是因为关心我。但我则不这样认为,上次我买班主任一筒纸还没给钱呢,我觉得她可能是想讨回这笔款子。

    “我出来的时候,他刚吃完两袋方便面,一个半烤芋头,又喝了半饭缸开水,我想他现在该睡着了。”我能够想象出王国华说出这番话时的神态:他一定是在先压低下巴,咽了口唾沫后才说出来的。

    其实班主任在王国华的带领下来拜访我的时候我并没有睡着。我正用睁得很大的眼睛看天花板。有之耗子从我的脸上过,把我给惊醒了。

    班主任在和我谈判时表现得很有风度,一点也没有和顾客讨价还价时的刁钻样。当然我也表现得很儒雅,走就走呗,不就是一天十二节课么。

    走的时候我很大方的拍了拍王国华的肩膀,“王国华,有空一定要去探望我!三天后我提朱利的头来见你,杰克!”

    “我……你……你在叫我……杰克,我……我就吐你唾沫!”

    王国华一急就结巴。

    三、一场恩怨的始末

    说实话,其实我是个很内向的人,并不是太喜欢说话。而且还有些敏感、多疑。几个和我不错的家伙都这样说。

    一到星期六这些家伙就不知道都跑哪去了。你应该相信我们这所卫校在小镇上的地位。卫校里走出来的丑俊胖瘦各色人等,在小镇上无不雄赳赳,气昂昂,犹如鹤立鸡群一般。所以他们不到周末也到处乱窜。老师们也无可奈何。在这个鬼地方,不是老师管学生,而是学生管老师。

    电话铃声响起。是个女生,找曾哲明跳舞的。曾哲明!我扯着嗓子叫了一声。

    曾哲明正在隔壁打牌,听见我叫,颠颠地跑了过来。听说有人请他跳舞,喜不自胜。边换衣裳边问我去不去。

    去就去,反正也闲着没事干。

    曾哲明先跑了出去,我不久也走了出来。

    还没到地方,我就看到了停在舞厅门口的一辆破“标致”。张工厂的。

    这个孽畜!给你说,张工厂是小镇上最臭名昭著的家伙。凡小镇上的坏事恶事坏事,缺了张工厂决不成席。可能是在镇上混不下去了,又到我们卫校里来现世。

    这间是我们学校开的舞厅,挺健康的。气氛也不错,脚步声咕咚咕咚,灯也转得扑朔迷离。我很喜欢这样。其实我根本不会跳舞,来这纯粹是为了这点气氛。

    曾哲明还没到。

    果然是张工厂这头畜生。头发越来越长了。他正在邀请一个挺漂亮的女生跳舞,一副很绅士的样子。

    那女生起身——她竟然答应了!

    这个恶心的家伙!我顿时怒火中烧。

    张工厂,外面有人叫你。我喊了一声,随即走了出来。

    刚站稳张工厂就走了出来。

    谁?谁找我?一副贼样。

    我,我说。我甚至感觉有点像西门吹雪。

    你是谁?找我干啥子?

    干啥子?我劈脸就是一拳。张工厂应声捂脸倒地。

    我很瘦。瘦得几乎不堪入目。但我的拳头很有力,——平时专门锻炼的结果,我没事就喜欢拿拳头朝墙上打。

    曾哲明恰好这会儿跑了过来。头上刚喷的摩丝香味扑鼻。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曾哲明看到张工厂捂着脸在地上杀猪般的嚎,上去就是一脚,他妈的,敢和我们兄弟斗!

    不凑巧,这时舞厅里的人都出来了——好像他们都看到了曾哲明踢张工厂——快,那小子打人!站在正义立场上的人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愤怒的吼声。

    曾哲明撒腿便跑,人们在后面疯狂的追。

    我站着没事,也加入了追的行列。

    后来事情的解决也很顺利。学校对这种事司空见惯,处理起来也轻车熟路,得心应手。曾哲明被记大过。我也没好哪去,留校察看。其实按规定我们都是要被开除的,但是学校由本土保护主义,只要打的是外人,不是本校教师,边可以罪减一等或两等。当然这都是传统,没有明文规定。

    接下来的一个月风平浪静。我每天起床,上课,吃饭,睡觉。大家都把我看作一个坏蛋,我也没有必要愣充好人。这也应了我的心景,懒得烦我。也没有人请曾哲明跳舞了,可能是不敢,怕他再打架。曾哲明每天闷头吃泡面,除了见我还哼哼一下之外,谁也不理。

    不久小镇上就有了传闻,说张工厂发誓要砍了卫校的刘瘦子,不然就怎么怎么样。后来传焉愈盛,甚至有人说张工厂要率领一帮痞子攻打卫校,非迫使校长交出刘瘦子不可。

    我对此不太感兴趣,就凭他张工厂那熊样,根本没有胆来卫校捣乱。卫校的统治阶级虽然对内缺乏必要措施,但对外还是有两手的。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我平日行事还是谨慎了一点。

    毕业大考前一个星期,我上街,准备买点纸笔方便面什么的。

    刚到新华书店门口就碰到了张工厂。他正在和几个贼头贼脑的家伙说话。

    看见我过来了,张工厂把烟头一扔,头发一甩,向我走了过来。那几头牲口也跟在他身后走了过来。

    你挺猛的,噢?张工厂的嗓音难听得要死。

    张工厂身后的一个家伙掂起块砖头就向我拍来。我根本没来得及躲,就晕了。

    我醒来的时候就躺在医院里了。也不是什么重伤,四肢都还在,只是脑袋流了些血。缠了绷带,自我感觉倒挺像旧电影里刚从前线下来的英雄。

    曾哲明买饭去了。我在宿舍里自顾自的难过了一会之后便睡了,也没吃饭。夜里曾醒过几回,但都是马上就睡着了。也没有做什么梦。

    四、平淡的结局

    根据小说的一般原则,我的下场应该是这样的:经过班主任苦口婆心的教化,彻底悔悟,后发愤读书,考上某著名医学院,继续深造;另外几个人亦各有所终。

    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不久我就毕业了。父亲为我寻了个工作,在镇医院里专门负责为各式各样的屁股打针。母亲托人为我介绍了个对象,谈不上漂亮,白白净净的,我也同意了,日子就这样平平静静晃晃悠悠的过了下去。

    后来又见了曾哲明,他毕业后先是回老家开了个小诊所,嫌不赚钱,便改作小生意,谁知更不赚钱。最后上广州不知道倒腾什么,发了笔小财。见到我颇有些财大气粗、居高临下的味道。

    至于王国华——他某日烧芋头的时候不小心搞失了火,仓皇逃出小镇,后不知所终。

    —end—

  • 2007-11-01

    刀口搞了一个关于小说的丛书,说给我占了一个座位……最晚十一月底结束。

    可我写东西尤其是写小说比蜗牛还慢,慢得连我自己都受不了。比如手头上的这个,从三四年前就开始写,写到现在才3万字左右。

    但这次……不管出不出的吧,我都要争取尽快写完,——每天2000字,再也不拖了(虽然我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写了就在这个博客上登载出来,一个是给自己的一个督促,另外,根据访问来源看,这个博客的浏览者基本上都是熟人——友军,没问题的,哈哈。

    交待的问题:

    1、这是一个关于校园的小说,因为从校园到校园,我最熟悉。我的校园,是属于九十年代的,而非现在这个零零年代——这个年代,其实我很陌生。小说中的校园,也是我理想中的校园。

    2、小说暂定名:快乐深处的鸣响。

    3、既然是小说,自然是虚构的。但虚构是建立在某些印象的基础上的。所谓花非花,雾非雾;你是你,我是我。有时候,我也不是我,你也不是你。对号入座,不好,显的很没文化。——很大程度上,只是我更喜欢用第一人称来描述事物而已。

    4、小说里的人名,比如王国华,是我的大学同学,山西人。我很喜欢“王国华”这三个字,因为很中国,很传统。我曾经以“王国华”为主人公,写过一个小说,叫《你的或者我的十八岁》,2000年的时候,发表在了《滇池》上。那是我的小说处女作。我的同学王国华对这个小说当时也很满意。但现在他娶媳妇儿了,看法难免会改变,这就难说了。小说中的另外一个人物,“曾哲明”也是我的好朋友兼大学同学。准备连载的小说中,我依然沿用了这两个名字。我想他俩是不会有什么意见的,哈哈。我确实还没有习惯使用其他的名字来写这个小说。但在正式勘定的时候,这些名字很可能会被更改。

    5、在这里连载的内容,肯定是比较乱的,因为随时在添加,前后肯定会有很多的谬误之处。我会随时调整人名/章节。

  • 2007-10-30

    今天到医学院给学生上思想道德修养课,讲课的对象是护理专科的学生。

    其实如果讲得好了,这是一门很有意思的课程。听课的学生都是刚刚入学的大一新生,学风方面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好的。本来这门课第三周就开了,但我这里实在是事情太多,一直由另外一个同事在上。这周同事出差了,我就我就临时顶上来。

    我这节课本来安排的内容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阅读”。一方面,我想了解一下他们的阅读情况,另一方面,也好指导一下他们怎么读书、读什么书。

    虽然随机提问的结果基本上在意料之中,但还是令我很吃惊。

    我的问题是:除了你的专业课,你最近还在读什么书。

    第一个学生是女生,说读读者、青年文摘这些杂志;

    第二个是依旧女生,说我基本上不怎么读书;

    第三个是男生,说我读体育报纸和军事杂志;

    第四个是女生,很干脆的说,我不读书。

    我问他们,你们读过红楼梦的有几个?

    四个小班大概80个学生,有四五个人举手;

    我又问他们,你们读过论语的有几个?

    没有人举手;

    我又问他们,你们读过老子或者庄子、金刚经、婆罗蜜多心经的有几个?

    下面一片晒笑之声,依旧没有人举手。

    我说,你知道你们为什么笑吗?因为你们没有文化。我所说的,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值得你去了解的东西。你不但没有去接受这个东西,而且采取的是一种很轻薄的态度,这样是非常不对的。

    那一刻,我甚至感觉自己有些恼火。

  • 很久以来,我们家都没有过生日的习惯。大概一两年前,小弟12岁的时候,某晚母亲在电话中说了一件事。

    阴历五月二十五是小弟生日。那日小弟自己在睡觉前嘀嘀咕咕,说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大哥没给他打电话;二姐没给他打电话;大姐打电话回来了,但没有提他生日的事情。总之,没有人祝他生日快乐。

    我听完这个眼泪就出来了。

    后来回老家,见到小弟,我给他说,对不起啊,浩子;我没想起来你生日,没给你打电话。阴历九月十四是我的生日,你要记得给我打电话啊!

    浩子很高兴的说,好的!我记住了!

    但九月十四那天我并没有接到他的电话。

    过了几天,在给母亲打电话的时候,我说,怎么浩子没给我打电话呀!九月十四周六,他不用上学啊!

    母亲说,你不知道,前几天家里电话坏了。那天浩子说了好几次,今天是大哥的生日,他让我给他打电话呢!

    哦,原来是只有我记不住,而没有他记不住。

    大概一个月之前的晚上,浩子给我打电话,正好我有事。我便说,等会儿我给你打过去,你等我电话。没接到我的电话不要睡觉啊!

    可我却忘记了。当我想起来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晚上12点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打电话,浩子没在,母亲接的。她说浩子昨天晚上在我们房间等了你好几个小时的电话,你也没打。后来实在困了,才跑回自己的房间睡觉。

    ……………………………………………………………

    今天是我的生日,浩子在学校,不能打电话。但我相信,他一定记得。

    ……………………………………………………………

    好几天之前,老婆就在家里悉悉簌簌搞小动作,做卡片,买礼物。——老婆的一个闺友,麦兜兜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她是送给她的,没有我的份儿。

    正好前几天闹矛盾,吵了一架,我以为她再也不会给我礼物了。

    今天上班的时候,一个小伙子敲开了我办公室的门,送来一束鲜花。

    漂亮。是老婆送给我的!

    里面夹了一张小卡片,老婆柔情似水地对我诉说衷肠,指出了我的优点,并号召我继续发扬光大;同时在里面做了中肯的自我批评——并画了一组漫画——拳打脚踢的俩小人,一个扎马尾辫的小女孩双手握拳,做兴奋得状,而老刘很沧桑地趴在地上……

    我的眼泪又快要出来了,草。

    ………真的,我们都是被温暖包围的,虽然这个世界如此清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