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11-08

    快乐深处的鸣响-5 -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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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小师妹借老娇的板车将我从小酒馆里拖了出来

    曾哲明是在第二日下午离开石家庄的,而在早晨,我便返回古城。因为我还要给学生上课。掌灯时分,我在书柜上拿出那本许久不看已经落了不少灰尘的诗歌杂志,翻到第58页,看到了曾哲明所说的那首诗。

    诗歌是这样写的:

    十里长亭,醉眼惺忪于小桃红的居所
    自古荆楚凄凉地,燕赵之都亦悲歌
    光明南大街的柳树抽枝,小桃红的手帕
    招展。压路机嘎嘎作响的矿院,一觉醒来
    窗外竟然不出太阳也没有下雨

    想当年,东山路上路灯昏昏沉沉
    行人三三两两执手相看泪眼,
    明月照着彩云乱跑。
    小桃红的琵琶还在响吗?陆老道的摇滚歌子
    还在唱吗?在邯郸的驿所门前笑谈
    我双手捧着银釭,只看到鸟鹊南飞
    却没有一次在梦中相逢

    门帘子半遮半掩。
    从灯红柳绿的地方出来
    一脚迈进小桃红门前的下水道。
    在立夏的节气里,怕死的人们再次点燃鞭炮
    我怎么突然想起你,在东山路上穿着拖鞋走路
    闭着眼睛走路,我们一辈子能有多少次
    摔杯狂饮,等待小桃红闻讯赶来
    用又怜又爱的目光盯我,呼唤三两民工
    用板车将我拖进车水马龙的街道

    毕业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是一个单身汉。一个比我早一年分到矿院教书的小师兄,是一个资深单身汉。有一天,我穷极无聊,在校园里溜达,远远就看到小师兄扛着一箱子方便面过来了。走过去打招呼,小师兄气喘吁吁中的一句话一直让我直到今天都记忆犹新:

    “像咱这样的单身汉,家里没有三箱两箱方便面,人家会看不起的!”

    当然,对于一个略有文化的单身汉来说,他是不可能每日猫在斗室之中啃方便面的。他还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比如写诗。上面的这一段就是我在一个春末夏初的深夜趴在被窝里完成的,当时写了一大组,这是其中的一段。写完之后发布到校友录上,竟然被曾哲明一眼看出来是写当年那场酒事的。

    ——但您肯定不知道这首诗和一场醉酒有关,因为你们对这段过去并不甚了解。在这里我不妨解释一下。诗中的两条马路的名字来源于两个城市。光明南大街说的是我现在所居住的街道,我所教书的矿院就在这个地方;东山路指的是当年我上学时师院所处的街道。小桃红当然是暗指小师妹,只是给她穿了一件古代女子的花裙子。另外的一些句子,你则能从中发现小晏的“今宵賸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影子。

    小晏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人。这家伙是一个浪荡子,还是一个败家子,年轻的时候夜夜笙歌,色衰之后晚景凄凉。但不管他人怎么样,词却写的灿烂至极,仔细品味甚至能触摸到一种漂流在浮华中的绝望的美感。比如那句“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怎么读怎么觉得好。现在的诗人,打破了头也想不出来这样的句子。

    但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对小晏并不是很感冒,他们更喜欢苏轼。当然我也并不讨厌这个牛逼哄哄的老头子。那是一个的暮春午后,包括曾哲明、王国华、飞哥、我等人在内的中文系群豪在澡堂子里出来之后,端着盛满臭袜子脏内裤的塑料盆子,雄赳赳气昂昂,昂首阔步走在师院并不太宽敞的林荫道上,齐声吟诵那句著名的“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大伙儿立定站齐,口中喊“一、二、三”,然后奋力将自己的拖鞋往前甩,谁甩得最近,将被罚抱着所有的盆子走进宿舍。每次这时候,你都会看到王国华同学踏拉着拖鞋,挺胸腆肚,捧着一大摞五颜六色脏兮兮的塑料盆子——最高的那个偶尔会超过他的双眼,他不得不歪着头,从盆子的侧面找到视线——被众人簇拥着迈向四号男生宿舍楼。

    其实那一次喝酒,并不仅仅是我自己喝多了。王国华、曾哲明、飞哥等人全部喝多了。飞哥喝多了就偷偷跑到门外的大树跟前吐,然后回来继续喝,这样他可以一直保持相对清醒的状态。——说实话,我很鄙视喝多了就吐,尤其是飞哥这种吐了之后还继续喝的人。按照葛优的说法,就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毕业之后小师兄曾经告诫我说,酒是粮食精,糟蹋不得。我深以为然。在此之前,上小学的时候,有个同学,在上学的路上学着他爸爸的口吻对我说,“喝酒,我们为什么要喝酒?喝酒不就是为了把头给搞晕嘛!”他爸爸是个老师,说话当然很权威,于是我就一直牢牢记得这句话,一直到现在。

    实际上喝多了就吐的人还不止飞哥自己。那一阵子,每天晚上吃饭时节,你都能看到不时有人从老娇的小酒馆里冲出来,蹲在马路跟前的大树下“嗷嗷”的吐。毕业之后的一个夏天我重回师院,发现那棵大树已经枯黄死掉了。在和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王国华说可能是在树下吐得人太多,养分过度,大树无福消受,被顶死了。

    大伙儿喝多了之后就在老娇的小酒馆里大呼小叫。那天我实在是喝多了,我记得我当时还兴致勃勃地给大家朗诵了我前一阵子写的一首诗歌,诗歌的名字就叫《小酒馆》:

    从小酒馆里面出来
    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小鸟在唱歌。

    我生活的地方没有森林
    就等待一只鸟
    在我的眼睛里歌唱
    我想我就是一片原始森林
    可以容纳鸟儿的歌声

    小酒馆。我的小酒馆里长出了森林
    三只鸟儿在唱歌

    我听到了兄弟们的掌声,之后我就人事不醒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宿舍里空空荡荡,只有白净半躺在飞哥的床上打盹儿。后来通过王国华的描述我才知道,曾哲明打电话叫来了白净,白净用老娇的板车和曾哲明一起将我拖回了宿舍。一夜里我又哭又闹,吐得一塌糊涂。白净坐在床边陪护了我一夜,直到第二天宿舍人都上课去了,她还依然守护在我床前。





    引用地址:

    评论

  • 速度啊等着急了都
  • 好看。期待后续……
    :)
  • 齐声诵词甩拖鞋,哈哈,那场面太好笑了。还有,“喝酒,我们为什么要喝酒?喝酒不就是为了把头给搞晕嘛!”说这句话的人不是天才也是人才了,呵呵。期待精彩的继续。
  • 这个连载小说,怎么断了呢

    :(
  • 等着看下一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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