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10-03

    放假第三天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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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阅读《伤花怒放》。

    第三章到第五章,大致可以用下面几个关键词来串联:性、道德、意识形态、高雅音乐。

    摇滚与性。这是谈到摇滚所不能避开的话题,也是这本书第三章的主要内容。通俗歌曲今年第九期上有一个叫黄雯的女子的访谈,李欣第一句话便是,此女是一“果儿”。果儿又叫骨肉皮,大致就是跟在摇滚明星后面,随时准备奉献身体的女人。摇滚明星的确有此能耐,这要归功于时代,也归功于摇滚乐本身带来的迷幻功能。所谓摇滚乐的“革命”,一方面是对旧有音乐生产机制的颠覆,另一方面便是在生活方面所带来的剧烈变化。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是性开放思潮的实践期——对于这个思潮的成因我本人对此知之甚少,但还是可以理解的吧?中世纪太黑暗了。摇滚乐“恰逢盛世”,干柴烈火,一拍即合。我所知道的,就是现在人们尊为摇滚殿堂的神仙级别的人,基本上都比较“糜烂”。女人中,地下丝绒的主唱尼克,上刺日志提到的乔普林,都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中国的情况也大致如此,比如上面说的黄雯就号称是“走过丁武、告别许巍”;姜昕在文章中也提到窦唯当年也比较乱。

    所谓摇滚与性除了从业者的身体力行之外,还反映在歌词文本里。单说中国的。这个基本上都是一些隐喻,比如崔健《无能的力量》,“你看着我的沉默什么都没说/你往下摸了摸你抓住了我的手/你轻轻的把我的手捏成了一个拳头/然后放到你的嘴边你咬了我一口”,还有许巍那句“就在我进入的瞬间,我想死在你怀里。”都比较出名。其他的还有,王磊有一些,左小祖咒也有。

    摇滚与道德。这里就应该提到责任这个词。摇滚非常规地推卸了在道德伦理方面的责任,并在很大程度上与之背道而驰。诸如教化、社会责任之类的词语在摇滚者面前成为了笑话。摇滚承担两个方面的责任。首先一个是上面提到的“革命”的责任,为反对而反对,为革命而革命;另一个是新创的使命,即快感。——摇滚与性的密切联系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解释,同时这个还可以解释摇滚与暴力、与毒品的关系,因为摇滚是为了带来快感。据说一些铁杆“果儿”在摇滚乐的轰鸣声中可以得到类似性高潮的感受,由此可见一斑。书中提到:“快感”或“愉悦”是“后现代”的特征。苏珊·桑格纳曾经提出过“反对解释”,主张用各种感官而不是释义去感受艺术品,并主张用“艺术的性爱”取代对艺术的解释。

    作为一个教师,我从来不耻于以一个道德卫士的身份自居。我认为,快感是必要的,营造快感的行为是必要的,但因此而背离道德是不可取的,比背离道德更不可取的,是背离伦常。我相信后者是导致整个人类走入歧途的最大可能。

    摇滚与意识形态。这是从摇滚的发展史上来说的,目前看来基本上是一个过时的话题。在摇滚发展的最初阶段,美国人认为摇滚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阴谋”,苏联人、中国人则认为摇滚是西方资本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表现之一。时至今日,摇滚已经在中国这个曾经的专制社会里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可喜可贺。有朝一次北朝鲜也有了重金属和说唱,摇滚就真正达到世界大同了。所以说,摇滚乐在意识形态方面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了。——除了个别的专制国家和阿拉伯国家,现在整个世界的意识形态也在越来越贴近,不知道是好是坏啊!

    摇滚与高雅音乐。所谓狗咬狗一嘴毛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交响乐从业者、爵士乐从业者抱残守缺,认为摇滚是导致青年们堕落的根源,而摇滚乐则或对这帮子老头们不屑一顾,或以自己竖起的中指来表达内心的鄙夷。目前来看这两者也在相互的融合和促进,各自也因此产生了诸多的经典,如平克·弗洛伊德、夜愿、弗兰克·扎帕等,都为两者之间的融合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以上为读书之笔记、感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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